9月1日,记者注意到,萍乡有一名男子,称自己喜欢收藏美元,还送了少许给女朋友作为“爱情信物”。没想到,女友在银行兑换,被告知全是假钞。最终该名男子被查获,并被提起公诉。

2021年4月29日,胡某的女友拿着胡某赠予的10张百元面值的美元,到银行柜台兑换人民币,工作人员清点时发现,这些美元都是假币。之后工作人员报警。警方在胡某住所内又发现了80张百元面值的美元,经过银行鉴定,这些美元全部是假币。

8月27日,胡某涉嫌持有假币罪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是假币仍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持有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胡某辩称自己不知道这些美元是假币,对持有假币的法律后果也不清楚。这些假美元都是他的伯父让朋友周某邮寄给他的。公诉人认为,周某在邮寄的时候已经告知胡某,这些美元不能使用,可以推断,胡某应当知道所持有的是假币。经鉴定,胡某所持有的90张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8万多元,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持有假币罪。

公诉人表示,在明知是假币的情况下仍然持有,不管是自己收藏,还是对外炫耀、有无兑换使用,只要超过4000元人民币都已涉嫌犯罪。由于胡某的女友在不知情、且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使用假币,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

目前,该案已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对胡某进行宣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