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健康投入政策,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福田区财政局与福田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了《福田区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该办法是深圳各区中率先出台的区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实施办法。该办法侧重健康、侧重基层,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对公立医院实行“分类分级”补助,对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实行“专项补助”,率先提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与医疗应急投入标准。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为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增添福田力量,努力将福田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韧性健康城区。

紧扣“两大转变”制定办法

《办法》坚持加大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力度,实现均衡发展,对公共卫生机构、医疗结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不同性质的职能和业务事项实行“分类分级”投入,支持社会办医,促进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系。

在内容方面,《办法》提出,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业务事项,以及相关补助标准和保障方式。

“从侧重治病向侧重健康,从侧重医院向侧重基层,《办法》在制定过程中紧扣这‘两大转变’,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医疗资源服务能力。”福田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侧重健康、侧重基层?《办法》不仅对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住院等基本医疗服务进行补助,还以更高标准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进行补助。《办法》对医疗机构开展的社康与上级医院上下转诊、专家下社康、不同性质的医院之间转诊等分级诊疗项目实行“专项补助”;对于政府办和列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社会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办法》同样给予补助;《办法》对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以事定费”的方式进行补助;对于家庭医生服务项目,《办法》实行“专项补助”的方式;新建的政府办社康,将给予一次性启动经费补助60万元。

此外,《办法》根据国家医改要求,落实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政策,并对医院康复、精神、中医、儿科及新生儿等特殊专科给予一定的倾斜,体现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的公益性。《办法》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坚持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的均衡性、可持续性,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体现政府卫生健康投入与社会发展同步原则。修订后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自执行年度起,实行三年一调整。

率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与医疗应急投入标准

“无论是医院还是社康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办法》都不直接确定医院单独的拨款金额,而是采用‘以事定费’的方式进行补助,补助按照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结算,这一举措具有创新性。”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考虑区属医院与市属医院在规模、业务范围、承担的基层医疗服务任务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以及区属医院之间业务性质、发展方向、所承担的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对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实行“一院一测”与“综合测算”相结合。《办法》对区属公立医院进行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分类,测算专科系数、发展系数、附加系数,重新测算新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实行“分类分级”补助。

《办法》秉着“改革者获益”的原则,将单位缴纳的“二险二金”、中药饮片“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补助等列入“以事定费”范畴。此外,《办法》还对人才引进项目按“福田英才荟”进行补助,对中医药发展项目同样实行“专项补助”的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支持社会办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三级医院给予相应补贴和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率先提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与医疗应急投入标准,对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成本性支出进行补助,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财政投入,助力打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相匹配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落实该实施办法,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福田区卫健局下一步将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绩效评价、预决算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卫生健康投入核算,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确保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绩效提升。

“《办法》能够有效为福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办法》的制定,在深圳各区中是一项先行举措,具有示范性,能够为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增添福田力量,努力将福田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韧性健康城区。”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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