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情况通报》显示,2021年12月底,全省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22.45米,与上年同比水位上升1.87米,有84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全省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51.53米,与上年同比水位上升5.12米,67个深层超采县(市、区)水位全部回升。

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上升的市排名依次为:邢台市、邯郸市、唐山市、石家庄市、沧州市、雄安新区、衡水市、保定市、廊坊市。水位下降的市为:张家口市。地下水位升降变化排名后5名的县从倒数第一名起依次是:张北县、尚义县、康保县、蠡县、沽源县。

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上升的市排名依次为:衡水市、邢台市、沧州市、邯郸市、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雄安新区,无水位下降的市。地下水位升降变化排名后5名的县从倒数第一名起依次是:蠡县、安平县、安新县、雄县、霸州市。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浅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32米,与上年同比水位上升1.91米,有125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占全部127个浅层县的98%;全省深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46.38米,与上年同比水位上升4.49米,有97个县(市、区)水位回升,占全部99个深层县的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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