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降低异地投标等跨区域交易成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了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的目标任务。未来,长三角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将更加便捷高效。

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意见》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制度标准规范统一,强化交易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互认,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等。其中,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将通过更高效的服务,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带来很大便利,比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CA数字证书在区域内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区互认等,大大缩减交易方的办事流程和时间成本。

根据《意见》,长三角地区还将强化交易信息互联共享,建设运行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集中发布网站,促进各地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交易信息实时推送,实现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网尽览”。

未来,长三角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将达成什么样的目标?《意见》分别就2023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3年底,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深化,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和专家资源实现区域内统一共享,参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CA数字证书互认的城市有20个以上;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CA数字证书实现全国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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