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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奖补标准为: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实施细则》提到,申请购房奖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二是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同时,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奖补。
《实施细则》还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一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二是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三是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四是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五是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