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深入研究、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目前主要思路基本成熟。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坚决贯彻《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摆在突出位置,会同有关部门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柏仇勇进一步解释说:“以严格的质控手段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以规范的科学方法支撑监测工作,以严厉的惩戒措施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表明,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性大幅提升,公众主观感受和客观环境数据基本一致。但是,当前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质量并不尽如人意,成为监测质量管理中的突出短板。
在柏仇勇看来,前不久发生的唐山钢铁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核心概括讲来是三句话: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弄虚作假。弄虚作假方面,包括生产设施记录的弄虚作假、监控系统的弄虚作假和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是全过程的弄虚作假。
事实上,近年来不仅是排污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三方运维公司也有不少数据造假的案例。
柏仇勇认为,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是对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统一要求,没有例外也决不允许有例外。
柏仇勇表示,经过努力,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总体真实可靠,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三方污染源监测运维机构弄虚作假情形依然存在。对此,柏仇勇介绍下一步还将着力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二是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同时,用好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用评价等经济手段,让造假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营造‘不敢假’的氛围。”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统一监测评估”职责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中提到,2025年,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统一监测评估的工作机制也能基本形成,那么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如何呢?
柏仇勇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建设目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稳步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准、全”得到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全面设点”——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了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要素全覆盖,陆-海-空-天范围全覆盖,全国-区域-城市-区县不同尺度全覆盖,通过定期或实时监测,能够掌握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
“全国联网”——地方和企业约3.3万个监测站点的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正在构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监测数据逐步从分割向汇集转变。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权威发布,排污单位加强自行监测信息主动公开,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自动预警”——国家层面实现了对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的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实时自动监测预警,地方自动监测进一步向污染较重区县、重要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延伸。从无到有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提前7~10天预测重污染过程,中重度污染过程预测准确率达到90%以上,在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速”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追责”——建立基于监测结果的环境质量评价、排名、通报、预警制度,为面向地方政府的环境质量考核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供支撑;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同步的“双随机”执法监测机制,基本实现测管联动,为查处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支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生态环境部的“统一监测评估”职责,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和顶层设计。二是大力推进部门合作,加快形成“一张网、一套数”。三是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十四五”答好生态环境监测“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问题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系统回答好生态环境监测“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柏仇勇介绍,2020年4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气象局等,深入研究、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目前主要思路已基本成熟。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提升”。
提升整体性,构建“大监测”格局。厘清各方责任义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监测工作合力。积极履行主责部门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优势。深化“谁考核、谁监测”运行机制,统筹建设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监测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推进监测服务社会化,凝聚公众监督力量,弘扬“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行业文化。
提升系统性,建立“全覆盖”网络。着眼“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统一规划建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目前,“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等监测网络已完成优化调整并有序运行,正在重点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碳监测试点工作。
提升协同性,加快“高质量”转型。坚持组网高质量,网络布局坚持“支撑管理、注重绩效、实事求是、可增可减”的原则,提升点位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有效性,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监测和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等。保障数据高质量,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量值溯源体系,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实现评价高质量,做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排名、信息公开、预警监督,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形成覆盖现状评价、污染溯源、预测预报、成效评估的全链条支撑。
提升创新性,夯实“现代化”能力。运用天地一体化技术手段,大力提升监测网络感知能力、技术实验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智慧分析应用能力,推进监测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