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秦岭北麓的秦岭国家植物园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犹如画卷。(记者 郝钟毓 摄 资料图片)

28日召开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秦岭保护“1+N”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初步构建,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出台,“三色督办单”和举报奖励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

据悉,秦岭区域438座小水电整治已全面完成,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白河硫铁矿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完成了秦岭区域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完成营造林241万亩。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设立,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我省连续两年通过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秦岭保护情况,举办“我为秦岭植棵树”、“秦岭讲坛”等多种实践活动,持续宣传条例,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人关心秦岭、关爱秦岭的氛围日益浓厚。

检查组建议,要时刻绷紧秦岭生态保护这根弦,持续巩固问题排查整治成果,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导公众进一步增强秦岭保护意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链接:http://epaper.xiancn.com/newxarb/pc/html/202211/29/node_05.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