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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铜川市林长制办公室获悉:为了将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构建起“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工作新格局,提升问题统筹处置效能,铜川市加快探索“林长+”新机制,市林长制办公室分别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通知》,推动林长与公安局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逐步实现联动,为铜川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林长+公安局局长”工作机制,铜川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区县两级“林长+公安局局长”、乡镇(街道)“林长+派出所所长”、村(社区)“林长+警长”组织体系,同时在市、区县设立“林长+公安局局长”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铜川通过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九项机制,引导双方在依法治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以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齐抓共管的合力。
按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铜川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区县两级“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设立“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检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前往联络办公室进行工作会商。双方建立重点案件协同领导、信息共享、支持配合、工作联动和联席会议五项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
按照“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铜川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区县两级“林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设立“林长+法院院长”联络办公室。双方建立联席会议、联动办理涉林案件、联合组织督查巡查、联合营造舆论氛围和联防职务违法犯罪五项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森林、草原治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铜川林业高质量建设。(赵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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