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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检察: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共护碧水清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0月31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与芦淞区河长办、民间河长开展联合巡河,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巡河机制常态化。

一行人实地察看了湘江芦淞段日常保洁管理、水质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了解了堤坝与路基边坡防护、水位管控等情况。对前期清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开展联合督查巡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凝聚了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落细“河长+检察长”机制各项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同推进河流治理,努力开创芦淞水域保护工作新局面,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曾庆丰 通讯员 肖 琼 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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