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陕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近期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水质安全是城乡供水保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充分发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压实水质监测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水质监测监管长效机制,设立必要的生物观测池,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要加大水源保护力度,保障水源地干净卫生、水源清澈达标,切实把好水质安全第一道关口;要规范供水厂站运行管理,保持厂站干净整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尤其是净化消毒设备务必按规范操作、按规定运行。

《通知》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敲门入户大排查和涉水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各地要在全域开展拉网式问题排查整改,确保每一户、每一位居民用水安全;要坚决杜绝供水工程“建而不用”、供水设施设备“有而不用”的现象,确保每一处工程都能发挥作用;要规范供水厂站运维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大水质净化设备巡检力度,及早消除供水安全隐患;要按照施工规范开展工程建设和维修,认真排查施工场地、关键环节、工程隐蔽部位的问题隐患,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也要千方百计首先保证人员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逐项督办紧盯,落实专人回访,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提升群众用水满意度;要加强管水员业务技能培训,锻造一支敢干、会管、担当的基层供水队伍,通过下发“明白卡”、倡议书等形式,做好群众性宣传以及矛盾化解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监督供水、支持供水的行动自觉。(吴莎莎)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