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能源局出台《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行为,促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保障人身、设备、电网安全。

《规范》规定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作流程、规划要求、项目立项、本体设计、接网设计、工程建设、并网调试、工程验收、调控与保护、运行维护、交易结算、用电监察、项目评价等应遵循的基本要求。《规范》所提到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指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用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规范》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景观)相协调,综合考虑环境气象条件、建筑条件、运输与施工条件等因素,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保美观、施工方便、便于系统运行维护和检查等要求。各地要就近消纳、就地平衡,避免远距离、跨区域送电,与开发区域内电网建设发展、用电负荷增长相协调。采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各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屋顶分布式光伏所依托的建筑物应该具有合法性,严禁依附违章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应具有不动产权证明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证明。对于居民用户,若屋顶面积受限,也可利用户内闲置用地建设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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