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7日,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将在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万弢。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199.7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9%,同时,张驰为四会兆宇唯一普通合伙人并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控制公司5.26%的表决权。张驰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合计为45.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驰和苏世国于2021年12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世国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783.9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13%。张驰和苏世国二人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71.38%,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张驰和苏世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同宇新材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公司拟募集资金130,000万元,分别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同宇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815.82万元、94,707.79万元和119,284.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98.72万元、13,526.90万元和18,800.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86.65万元、13,441.78万元和18,590.00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3,261.31万元、42,362.38万元和65,491.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3.51万元、-5,651.33万元和-1,358.69万元。

经计算,报告期内,同宇新材的收现比分别为0.62、0.45、0.55。

2020年至2022年1-6月,同宇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75%、23.12%、24.00%,逐期上升。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6.14%、20.61%、18.08%,逐期下降。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同宇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1,952.84万元、27,045.54万元和31,651.8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355.20万元、25,693.27万元和30,069.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03%、27.13%和25.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9,563.90万元、20,994.79万元和27,915.73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6.90万元、10.76万元和0.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03%、0.02%和0.00%。

经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同宇新材的应收款项分别为21,216.00万元、46,698.82万元、57,985.27万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同宇新材的业绩高增长遭遇深交所的重点问询,要求公司说明为何营业收入增长与主要客户的业绩发展趋势相左,公司是否存在未来收入、净利润等业绩下滑风险。

同宇新材的第一大客户南亚新材2020年全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下滑24.65%、35.24%,2019年,建滔集团扣非后净利润下滑20.31%,同宇新材其他主要客户华正新材(603186.SH)、生益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下滑59.24%和15.18%。

但在前五大主要客户经营业绩部分年份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同宇新材对相关客户的销售收入却持续上升,并且实现业绩的高速增长。对此,深交所提问,同宇新材对相关客户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对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等主要客户收入变动趋势与其部分年度业绩下滑趋势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合理。

据长江商报报道,建滔集团既是同宇新材的前五大客户又是其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至2022年1-6月,同宇新材向建滔集团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76.28万元、5308.06万元、16350.46万元、10172.47万元,除了2019年之外,其余时间段内建滔集团均是同宇新材的第二大客户。与此同时,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同宇新材向建滔集团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853.79万元、6764.58万元、2495.27万元,而建滔集团始终位列在同宇新材的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单中。

拟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13亿元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199.7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9%,同时,张驰为四会兆宇唯一普通合伙人并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控制公司5.26%的表决权。张驰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合计为45.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张驰和苏世国于2021年12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世国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783.97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13%。张驰和苏世国二人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71.38%,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张驰和苏世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同宇新材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万弢。

公司拟募集资金130,000万元,分别用于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高增长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屡负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同宇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815.82万元、94,707.79万元和119,284.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98.72万元、13,526.90万元和18,800.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86.65万元、13,441.78万元和18,590.00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3,261.31万元、42,362.38万元和65,491.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93.51万元、-5,651.33万元和-1,358.69万元。

同宇新材表示,导致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系销售和采购结算方式、账期的差异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经计算,报告期内,同宇新材的收现比分别为0.62、0.45、0.55。

毛利率逐年上升背道同行

2020年至2022年,同宇新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46%、22.46%和24.49%;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75%、23.12%和24.50%。

同宇新材称,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到市场需求、产品结构、材料成本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技术革新、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不能持续推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产品,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020年至2022年1-6月,同宇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75%、23.12%、24.00%。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6.14%、20.61%、18.08%,逐期下降。

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17亿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同宇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1,952.84万元、27,045.54万元和31,651.8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355.20万元、25,693.27万元和30,069.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03%、27.13%和25.2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9,563.90万元、20,994.79万元和27,915.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33.10%、35.80%和37.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6.90万元、10.76万元和0.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03%、0.02%和0.00%。

经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同宇新材的应收款项分别为21,216.00万元、46,698.82万元、57,985.27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业绩高增长与客户发展相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同宇新材的业绩高增长遭遇深交所的重点问询,要求公司说明为何营业收入增长与主要客户的业绩发展趋势相左,公司是否存在未来收入、净利润等业绩下滑风险。

2019至2021年,有别于行业公司东材科技(601208.SH)前五大客户各期营收占比15.20%、13.64%、14.80%,圣泉集团(605589.SH)前五大客户各期营收占比7.25%、20.03%、7.75%,宏昌电子(603002.SH)前五大客户各期营收占比17.60%、18.51%、18.46%,同期同宇新材的客户却高度集中。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来自前五名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分别为2.28亿元、2.81亿元、7.01亿元、5.04亿元和27.39亿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81.79%、74.38%、74.04%和79.60%,其中南亚新材(688519.SH)长期位居公司第一大客户,各期销售占比分别达42.95%、39.33%、33.07%和28.32%。

建滔集团(00148.HK)则始终为同宇新材的前五大客户,2020年之后,均位居公司第二大客户,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贡献销售比例分别为4.94%、14.04%、17.26%和16.06%,生益科技(600183.SH)则长期是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对南亚新材的收入分别为1.20亿元、1.49亿元、3.13亿元和1.79亿元,对建滔集团的分别为1376.28万元、5308.06万元、1.64亿元和1.02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同宇新材的第一大客户南亚新材2020年全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下滑24.65%、35.24%,2019年,建滔集团扣非后净利润下滑20.31%,同宇新材其他主要客户华正新材(603186.SH)、生益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下滑59.24%和15.18%。

但在前五大主要客户经营业绩部分年份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同宇新材对相关客户的销售收入却持续上升,并且实现业绩的高速增长。对此,深交所提问,同宇新材对相关客户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对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等主要客户收入变动趋势与其部分年度业绩下滑趋势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合理。

深交所同时要求公司结合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主要产品结构、毛利率及变动等,说明报告期之后的业绩预期,并说明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等主要客户期后业绩下滑对公司的影响。

有券商界分析人士表示,主要客户均出现较大的业绩波动或说明产业链面临整体性周期变化,多数同行业企业经营大幅下滑或是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低迷所致,下游应用市场的低迷最终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的经营表现。

同宇新材是否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先后致电致函公司询问公司经营稳定性,但公司始终未做回应。

长江商报:客户集中“兼职”供应商

据长江商报报道,同宇新材存在客户、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问题。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28亿元、2.81亿元、7.01亿元、5.04亿元,占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79%、74.38%、74.04%、79.60%。

2019年至2022年1-6月,同宇新材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50亿元、1.68亿元、3.02亿元、1.84亿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6.06%、56.97%、41.66%、40.71%。

值得注意的是,建滔集团既是同宇新材的前五大客户又是其前五大供应商。

2019年至2022年1-6月,同宇新材向建滔集团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76.28万元、5308.06万元、16350.46万元、10172.47万元,除了2019年之外,其余时间段内建滔集团均是同宇新材的第二大客户。与此同时,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同宇新材向建滔集团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853.79万元、6764.58万元、2495.27万元,而建滔集团始终位列在同宇新材的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单中。

投资时报:客户供应商“重叠”

据投资时报,同宇新材下游客户主要为覆铜板生产企业,目前我国覆铜板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相应地,同宇新材的客户集中度也较高,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79%、74.38%、74.04%、79.60%。

同宇新材表示,其主要客户包括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生益科技、华正新材等业内知名的覆铜板生产厂商,合作关系稳定。但从不断增长的应收账款来看,同宇新材在大客户面前话语权并不高。

而且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各期销售费用率逐年降低,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除了2019年,该公司其余各年的销售费用率均在1%以下。同宇新材表示,销售费用率偏低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短期内或难以改善。

同时,同宇新材上游供应商集中度同样较高,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各期采购占比分别为66.06%、56.97%、41.66%、40.71%。

另外,同宇新材还持续存在大客户同时又是供应商的情形。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宇新材一面向建滔集团采购基础原材料,一面向建滔集团销售产品。自2020年以来,建滔集团一直是该公司的第二大客户;在2020及2021年度,建滔集团也是该公司的第二大供应商。

同样既是同宇新材客户又是供应商的还有宏昌电子。特别的是,宏昌电子同时还是同宇新材的竞争对手,在招股书中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2021年,同宇新材向原材料供应商广东博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远滔(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少量基础环氧树脂,用来消化2020年4季度剩余的原材料。

客户兼任供应商的情况下,销售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大客户的依赖性等问题都将会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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