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坚决维护天津机场地区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客运经营行为,我市精准打击机场地区无证经营、“牵活、揽客”非法派单、绕路、拒载及“黑出租”、“黑班线”等各类违法违规客运经营行为,持续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具体举措

1、禁止出租汽车进入社会停车场。

2、在遵守《关于规范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地区客运秩序管理的通告》(“八严禁”)的基础上,即日起,广大客运司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之规定;未按规定执行,离开车辆有“牵活、揽客”行为的,依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并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条第七项之规定,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处以上限五千元罚款,并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3、单独或雇用他人在机场地区“牵活、揽客”,转卖他人谋取利益,扰乱机场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发生上述“八严禁”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特别是《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牵活、揽客”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规范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地区客运秩序管理的通告》发布之日起,违者经查证属实的,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置;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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