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31日,中梁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采纳股份激励计划,自2021年12月31日起生效。
公告显示,该计划将于采纳日期起计10年期间有效及生效,可由董事会根据该计划的规则决定提早终止。
于该计划终止后,不得根据该计划进一步授出激励股份,而根据该计划授出的所有激励股份将继续由受托人持有,并根据归属激励股份的条件归属予选定参与者。
于信托期届满后,信托基金余下的所有股份(有待归属予选定参与者的任何激励股份除外)将由受托人出售,而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后)将拨归公司所有。
该计划限额具体为,董事会不得授出任何进一步激励股份,以致根据该计划授出的所有相关激励股份总数(不包括根据该计划已没收的激励股份)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根据该计划可向一名选定参与者授出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杨剑先生已将梁益的全部权益(梁益直接持有8912.11万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49%)以送赠方式转让予受托人(属独立第三方)。受托人持有梁益作为信托项下信托基金的一部分,且梁益持有的上述8912.11万股股份被视为该计划的激励股份。
中梁控股表示,该计划目的及目标为表彰若干合资格人士(不包括除外人士)的贡献并向其提供激励,以挽留其为集团的持续营运及发展效力,同时为集团的增长及进一步发展吸引合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