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三救”“三献”的工作开展,即:救援、救护、救助,在战争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提供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在和平时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以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捐献服务、表彰激励、缅怀纪念等工作。条例禁止利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牟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同时将提高红十字会公信力作为规范的重点内容,注重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了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新型治理结构,接受内部监督、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等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