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依据《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结合新区实际,编制并公布了《雄安新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目录清单中公布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包括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7项,要求新区各级各部门一律以目录清单为准,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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