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龙湖集团发布2021年业绩报告。

报告期内,合同销售额同比增长7.2%至人民币2900.9亿元。

报告期内,营业额同比增长21.0%至人民币2233.8亿元,其中物业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7.5%至人民币104.1亿元。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38.5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同比增长20.1%至人民币224.4亿元。毛利同比增长4.6%至人民币565.4亿元,毛利率为25.3%。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3.3%,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0.0%。

报告期内,净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46.7%,在手现金为人民币885.3亿元。综合借贷总额为人民币1,920.7亿元,平均借贷成本为年利率4.14%;平均贷款年限为6.38年。

报告期内,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4.047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每股核心基本盈利同比增长19.6%至人民币3.807元。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23元,计入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7元,全年合计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1.70元,同比增长18.9%。

集团2021年全年新获取122幅地块,总建面2,355万方,为后续增长补充有效动能。

2021年,集团已开业商场的同店销售额和客流同比均实现超20%的增幅,商业租金收入同比增长40%至81.5亿,成为我们在行业周期发展中可攻可守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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