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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上,新政提出,对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
这也意味着,目前龙岩市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还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
提高二孩以上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按照龙岩市目前的政策,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龙岩中心城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在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上,新政提到,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600元提高至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