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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发展,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在贷款额度方面,青岛上调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6万元上调为50万元。
根据当下政策,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意味着想要达到最高80万的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有约5.33万元;个人贷款额度要达到50万元,账户余额要有约3.3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青岛,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为36万元、双职工家庭仍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