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同时,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燃煤电厂安全存煤制度,降低旺季电厂存煤标准,守牢7天存煤安全底线。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并落实重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应对方案,合理增加国内生产,科学组织储备投放,强化重点商品市场联动监管。

9月21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建立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将实行淡旺季差别化存煤制度的电厂纳入重点保障范围,确保牢牢守住电厂7天安全存煤底线。电厂运行过程中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低于7天时,立即启动重点保供机制,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将在煤源、运力等方面予以重点协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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