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7月28日召开2022年第84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的首发上市申请。

永顺泰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2,543.2708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刘泉、余皓亮。

公司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以基础大麦麦芽为主,兼顾高端的特种麦芽等多种产品,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商。


(资料图片)

粤海控股持有公司25,847.8227万股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粤海控股90%、1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永顺泰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公司拟募集资金93,006.62万元,分别用于广麦4期扩建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3,238.89万元、293,814.47万元、282,580.37万元和148,531.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063.67万元、14,350.93万元、13,504.26万元和12,899.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310.18万元、13,939.89万元、14,416.79万元和12,679.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55.24万元、126,132.54万元、211,504.82万元和76,064.93万元。

上述同期,永顺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3,583.29万元、320,603.21万元、314,536.37万元和129,163.6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6,481.00万元、284,866.98万元、268,874.58万元和136,245.66万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进行了2次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3,793.31万元,合计21,793.31万元。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麦芽销售,并以大麦麦芽为主。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大麦麦芽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8%、96.45%、96.74%和96.16%。

永顺泰在招股书中也提示了公司产品结构单一、行业成长空间较小且竞争加剧的风险,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麦芽销售,并以大麦麦芽为主。麦芽主要用于啤酒制造,目前行业成长空间主要受到啤酒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如未来啤酒消费量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进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永顺泰的客户主要为百威英博、华润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青岛啤酒等大型啤酒集团。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70%、65.39%、69.71%和69.94%。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44%、15.85%、9.93%和14.3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88%、16.33%、10.50%和15.20%。永顺泰称公司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是受增值税率变动和原料价格的影响。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45%、83.63%、78.63%和78.07%,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主要使用进口大麦作为原材料,主要来源国家有加拿大、法国、阿根廷、澳大利亚等。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85.63%、71.43%、73.15%和77.72%,较为集中。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4,249.06万元、254,720.67万元、259,702.26万元和317,196.04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141,285.38万元、172,194.54万元、173,726.87万元和224,893.17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7,516.78万元、22,811.35万元、24,319.86万元和14,360.34万元,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0%、13.25%、14.00%和6.39%。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9,398.93万元、46,490.17万元、46,977.67万元和91,311.6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49,314.82万元、46,414.07万元、46,910.75万元和87,951.37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7,830.00万元、0万元、7,600.45万元和41,184.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88%、0%、16.20%和46.83%。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03%、18.25%、18.09%和28.79%,流动比率分别为2.86、3.71、3.70和2.56,速动比率分别为1.89、2.05、2.02和1.34。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275.12万元、2,644.85万元、2,191.70万元和3,553.92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上述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8,998.74万元、68,205.52万元、67,848.24万元和99,491.85万元,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8,312.76万元、67,628.04万元、67,326.34万元和98,775.5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08%、23.02%、23.83%和33.25%。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7、4.28、4.15和1.78,基本保持稳定。

永顺泰存货增长较快,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305.90万元、76,890.84万元、78,991.16万元和106,737.78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19%、44.65%、45.47%和47.46%。

上述各期末,永顺泰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4、3.93、3.24和1.36。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公司曾被环保部门处罚三次,累计金额为100万元。对于上述三项处罚,永顺泰称,子公司永顺泰秦皇岛已足额缴纳上述环保处罚的罚款,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8日出具说明,确认永顺泰秦皇岛已及时缴清上述处罚罚款,采取的整改措施效果良好,上述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证监会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要求永顺泰结合处罚金额及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论证说明不认为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同时要求根据2021年上半年情况,更新违法违规情况及其处罚及执行的情况,并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麦芽制造商冲刺深交所主板 拟募资9.3亿元

永顺泰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以基础大麦麦芽为主,兼顾高端的特种麦芽等多种产品,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商。

粤海控股持有公司25,847.8227万股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粤海控股90%、10%股权,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永顺泰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公司拟募集资金93,006.62万元,分别用于广麦4期扩建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去年上半年净利润1.29亿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3,238.89万元、293,814.47万元、282,580.37万元和148,531.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063.67万元、14,350.93万元、13,504.26万元和12,899.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310.18万元、13,939.89万元、14,416.79万元和12,679.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155.24万元、126,132.54万元、211,504.82万元和76,064.93万元。

上述同期,永顺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3,583.29万元、320,603.21万元、314,536.37万元和129,163.6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6,481.00万元、284,866.98万元、268,874.58万元和136,245.66万元。

报告期内分红2.2亿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进行了2次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3,793.31万元,合计21,793.31万元。

产品结构单一 行业成长空间较小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的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麦芽销售,并以大麦麦芽为主。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大麦麦芽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8%、96.45%、96.74%和96.16%。

永顺泰在招股书中也提示了公司产品结构单一、行业成长空间较小且竞争加剧的风险,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麦芽销售,并以大麦麦芽为主。麦芽主要用于啤酒制造,目前行业成长空间主要受到啤酒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如未来啤酒消费量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进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永顺泰的客户主要为百威英博、华润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青岛啤酒等大型啤酒集团。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永顺泰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70%、65.39%、69.71%和69.94%。永顺泰在招股书中称,虽然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合作的时间较早,长期维持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如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2020年毛利率明显下滑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44%、15.85%、9.93%和14.30%,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88%、16.33%、10.50%和15.20%。永顺泰称公司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是受增值税率变动和原料价格的影响。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45%、83.63%、78.63%和78.07%,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主要使用进口大麦作为原材料,主要来源国家有加拿大、法国、阿根廷、澳大利亚等。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85.63%、71.43%、73.15%和77.72%,较为集中。

去年上半年总资产31.7亿元 负债9.1亿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4,249.06万元、254,720.67万元、259,702.26万元和317,196.04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141,285.38万元、172,194.54万元、173,726.87万元和224,893.17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7,516.78万元、22,811.35万元、24,319.86万元和14,360.34万元,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0%、13.25%、14.00%和6.39%。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9,398.93万元、46,490.17万元、46,977.67万元和91,311.6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49,314.82万元、46,414.07万元、46,910.75万元和87,951.37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7,830.00万元、0万元、7,600.45万元和41,184.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88%、0%、16.20%和46.83%。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03%、18.25%、18.09%和28.79%,流动比率分别为2.86、3.71、3.70和2.56,速动比率分别为1.89、2.05、2.02和1.34。

去年上半年应收账款9.9亿元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275.12万元、2,644.85万元、2,191.70万元和3,553.92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上述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8,998.74万元、68,205.52万元、67,848.24万元和99,491.85万元,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8,312.76万元、67,628.04万元、67,326.34万元和98,775.5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08%、23.02%、23.83%和33.25%。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7、4.28、4.15和1.78,基本保持稳定。

存货增长较快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永顺泰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305.90万元、76,890.84万元、78,991.16万元和106,737.78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19%、44.65%、45.47%和47.46%。

永顺泰称,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麦芽需要进行连续生产,且下游客户会持续向公司进行采购,因此公司会提前储备原材料以保障生产,以及准备一定的库存商品以保证客户的交货期。此外,公司大麦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进口,运输周期较长,且每船采购价值较高,公司原材料储备相对较大。

上述各期末,永顺泰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4、3.93、3.24和1.3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波动,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各期末原材料库存受进口大麦到港时间的影响存在一定变动。

曾三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永顺泰及其子公司曾被环保部门处罚三次,累计金额为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8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5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煤棚预留口未密闭、煤棚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20万元。

2、2018年9月5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8006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水污染排放标准,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30万元。

3、2018年10月30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向永顺泰秦皇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0017号),发现永顺泰秦皇岛12万吨/年麦芽生产线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即投入使用,决定对永顺泰秦皇岛处以罚款50万元。

对于上述三项处罚,永顺泰称,永顺泰秦皇岛已足额缴纳上述环保处罚的罚款。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8日出具说明,确认永顺泰秦皇岛已及时缴清上述处罚罚款,采取的整改措施效果良好,上述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证监会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要求永顺泰结合处罚金额及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论证说明不认为构成重大处罚的理由。同时要求根据2021年上半年情况,更新违法违规情况及其处罚及执行的情况,并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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