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2日,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庆坡、林文坛。金杨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245.64万股。公司拟募集资金6.58亿元,分别用于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金杨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777.56万元、54,919.72万元、75,369.72万元、118,253.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71.85万元、-1,578.94万元、8,199.94万元、17,058.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62.09万元、-2,671.60万元、6,843.15万元、15,163.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70.09万元、-2,906.79万元、6,165.20万元、14,760.24万元。

2018年至2021年,金杨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8,692.64万元、47,342.52万元、55,002.05万元、97,967.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8.48万元、1,892.96万元、2,229.20万元、6,521.71万元。


(资料图)

经计算,金杨股份的收现比分别为0.97、0.86、0.73、0.83,净现比分别为0.27、-1.20、0.27、0.38。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0,000.00万元至70,000.00万元,同比增长12.69%至31.48%;预计实现净利润6,300.00万元至7,300.00万元,同比下降1.57%至15.0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0.00万元至6,300.00万元,同比下降1.49%至17.1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0.00万元至5,800.00万元,同比下降6.45%至22.58%。

金杨股份更正了2018年至2020年三年会计差错。公司对周增光以及木易投资平台员工的股份支付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调整为在等待期内分期摊销,同时估计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时点为2022年12月,将股份支付授予日至上市后三年作为等待期,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18年7月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判断由以评估值为依据改为以2018年11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价为依据,调整相应的股份支付金额。

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540.61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564.87万元,变动比例0.95%;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5,618.8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5,594.54万元,变动比例-0.43%;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5,683.46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5,659.21万元,变动比例-0.43%;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4,896.11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4,871.85万元,变动比例-0.50%。

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321.2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526.25万元,变动比例8.83%;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1,869.4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074.38万元,变动比例10.97%;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1,885.9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090.95万元,变动比例10.87%;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1,373.95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1,578.94万元,变动比例14.92%。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074.7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279.68万元,变动比例9.88%;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9,680.7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9,475.78万元,变动比例-2.12%;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9,679.3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9,474.31万元,变动比例-2.12%;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8,404.92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8,199.94万元,变动比例-2.44%。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金杨股份资产总额分别为74,847.13万元、96,578.80万元和131,513.74万元。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62.27%、58.16%和55.55%,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2,643.57万元、4,055.53万元、6,087.2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5,364.64万元、50,041.39万元和68,085.75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86%、91.95%和82.21%,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25,318.43万元、20,709.04万元、19,666.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60.61%、51.81%和51.77%,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37.02%、38.10%、42.29%。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5、1.22和1.31,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33、1.63、1.45;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74、0.92和0.92,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09、1.41、1.18。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金杨股份流动比率持续低于1.4,速动比率持续低于1,说明偿债能力弱。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474.36万元、33,221.86万元和35,754.0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1%、44.08%和30.24%,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6,047.15万元、7,239.85万元和7,637.91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20,427.21万元、25,982.01万元和28,116.13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5,016.08万元、5,892.44万元和6,180.22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031.07万元、1,347.41万元和1,457.69万元。

2019年末至2021年末,金杨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2次/年、2.53次/年、3.43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53次/年、2.91次/年、4.30次/年。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存货分别为13,915.45万元、13,678.36万元和21,318.7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59%、14.16%和16.21%。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4次/年、3.97次/年、4.90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18次/年、4.92次/年、5.94次/年。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72%、23.93%和24.8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8.20%、29.49%、27.69%。

金杨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于2016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东杨新材曾在挂牌期间受到江苏证监局、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

2019年4月25日,因东杨新材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东杨新材公司治理和信息违规,东杨新材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1月6日,因东杨新材发生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东杨新材公司治理违规,股转公司对东杨新材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主营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 IPO拟募资6.58亿元

金杨股份主营业务为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池封装壳体、安全阀与镍基导体材料。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建林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建林、华月清、杨浩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杨建林直接持有公司35.80%股份,通过木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45%股份,并担任木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月清直接持有公司23.87%股份,通过木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82%股份;杨浩直接持有公司1.03%股份,通过木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09%股份,并担任木清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0.06%,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82.77%。杨建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浩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杨建林和华月清系夫妻关系,杨浩为杨建林及华月清之子。杨建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月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浩,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金杨股份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245.64万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庆坡、林文坛。

公司拟募集资金6.58亿元,其中5.68亿元用于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金杨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777.56万元、54,919.72万元、75,369.72万元、118,253.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71.85万元、-1,578.94万元、8,199.94万元、17,058.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62.09万元、-2,671.60万元、6,843.15万元、15,163.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70.09万元、-2,906.79万元、6,165.20万元、14,760.24万元。

2018年至2021年,金杨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8,692.64万元、47,342.52万元、55,002.05万元、97,967.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8.48万元、1,892.96万元、2,229.20万元、6,521.71万元。

经计算,金杨股份的收现比分别为0.97、0.86、0.73、0.83,净现比分别为0.27、-1.20、0.27、0.38。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0,000.00万元至70,000.00万元,同比增长12.69%至31.48%;预计实现净利润6,300.00万元至7,300.00万元,同比下降1.57%至15.0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0.00万元至6,300.00万元,同比下降1.49%至17.1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0.00万元至5,800.00万元,同比下降6.45%至22.58%。

更正前期会计差错

2021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股权激励相关的补充协议,公司对周增光以及木易投资平台员工的股份支付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调整为在等待期内分期摊销,同时估计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时点为2022年12月,将股份支付授予日至上市后三年作为等待期,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18年7月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判断由以评估值为依据改为以2018年11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价为依据,调整相应的股份支付金额。

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540.61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564.87万元,变动比例0.95%;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5,618.8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5,594.54万元,变动比例-0.43%;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5,683.46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5,659.21万元,变动比例-0.43%;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4,896.11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4,871.85万元,变动比例-0.50%。

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321.2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526.25万元,变动比例8.83%;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1,869.4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074.38万元,变动比例10.97%;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1,885.9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090.95万元,变动比例10.87%;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1,373.95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1,578.94万元,变动比例14.92%。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原报表金额为2,074.7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2,279.68万元,变动比例9.88%;营业利润原报表金额为9,680.77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9,475.78万元,变动比例-2.12%;利润总额原报表金额为9,679.30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9,474.31万元,变动比例-2.12%;净利润原报表金额为8,404.92万元,调整后报表金额为8,199.94万元,变动比例-2.44%。

2021年末资产总额13.2亿 负债总额6.8亿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金杨股份资产总额分别为74,847.13万元、96,578.80万元和131,513.74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62.27%、58.16%和55.55%,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等;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73%、41.84%和44.45%,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

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2,643.57万元、4,055.53万元、6,087.2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5,364.64万元、50,041.39万元和68,085.7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86%、91.95%和82.21%,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4%、8.05%和17.79%,主要系长期借款和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25,318.43万元、20,709.04万元、19,666.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60.61%、51.81%和51.77%,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37.02%、38.10%、42.29%。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5、1.22和1.31,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33、1.63、1.45;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74、0.92和0.92,同行业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09、1.41、1.18。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金杨股份流动比率持续低于1.4,速动比率持续低于1,说明偿债能力弱。

金杨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目前尚处于业务扩张期,同时公司亦持续投入构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公司的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且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所需资金主要依靠银行借款予以支持,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融资途径亦将多元化,尤其是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得到加强。

2021年末应收账款3.6亿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474.36万元、33,221.86万元和35,754.0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1%、44.08%和30.24%,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6,047.15万元、7,239.85万元和7,637.91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20,427.21万元、25,982.01万元和28,116.13万元。

金杨股份称,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6,747.50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较快所致,2020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24%。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2,532.17万元,主要系当期收入规模进一步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5,016.08万元、5,892.44万元和6,180.22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031.07万元、1,347.41万元和1,457.6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比克电池等下游锂电池行业客户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所致,公司已充分评估回款风险并相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2次/年、2.53次/年、3.43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53次/年、2.91次/年、4.30次/年。

2021年末存货2.1亿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存货分别为13,915.45万元、13,678.36万元和21,318.74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59%、14.16%和16.21%。

金杨股份表示,2021年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增加7,640.38万元,主要系原材料金额较高所致,2021年末原材料较上期末增加3,243.13万元。主要系:一方面,当期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适当增加原材料采购;另一方面,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期有所上涨,当期冷轧钢材平均采购价格较上期上涨18.64%,铝材平均采购价格较上期上涨24.81%,镍材采购价格较上期上涨26.55%。此外,随着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产品、发出商品等整体有所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90.91万元、690.24万元和598.7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金杨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84次/年、3.97次/年、4.90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18次/年、4.92次/年、5.94次/年。

毛利率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72%、23.93%和24.8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5%、24.95%、26.10%。

2019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8.20%、29.49%、27.69%。

金杨股份称,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有所差异,主要系产品结构不同所致。

控股子公司两次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金杨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于2016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东杨新材曾在挂牌期间受到江苏证监局、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

东杨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对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4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东杨新材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东杨新材公司治理和信息违规,东杨新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东杨新材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对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311号)自律监管措施,因东杨新材发生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东杨新材公司治理违规,股转公司对东杨新材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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