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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7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委托未通过该公司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卢钢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金华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对都邦财险金华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对卢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委托或者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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