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千万家庭。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设立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6万张。另一方面,我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超七成65周岁以上老人签约家庭医生。报告同时指出,我省还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偏低、机构养老服务供需结构失衡等问题。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检查组发现,自《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19年颁布施行以来,省和各市政府均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家门口养老”进展如何?报告显示,居家社区服务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1900多个,设立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6万张,完成近2万户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25.1万张。针对老年人关心的医养康养服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全省96.7%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95%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在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方面,报告披露,我省推动178家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家庭病床6.4万张。全省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2.9%。
建议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与此同时,此次执法检查也发现,条例部分条款的落实情况仍有改进空间,如一些地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未达到要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与老年人的需求还有差距,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区域性差异较大。
对于持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报告建议,要明确推动和监督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责任部门,摸清底数,制定推动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逐步补齐“欠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
围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检查组建议,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逐步扩大覆盖面,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此外,逐步建立区域性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报告指出,要推动全省人口信息、医疗健康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以及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相关信息实现整合。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实现跨部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