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股市与A股一样,存在大小非减持的现象。
A股成立之初,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能流通,包括国有股、法人股等。当时,由于非流通股的存在,大股东根本不会去关心股价的涨跌,甚至为了一己私欲,做出违背其他股东权益的事情。后来,A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全流通时代来临,目前针对新股上市的原始股东,采用解禁期来减少原始股对市场的冲击,这就会衍生出大小非到期减持的问题。
在国内,多数公司上市是为了圈钱。大股东的原始股成本很低,只要能顺利上市,基本都能获得高额差价的回报,因为新上市的股票很少有破发的,平均都有几个一字板的上涨,后期临近限售股解禁期,再通过一些资本手段或者巧借题材来拉升股价,然后待解禁期到来,舒服地抛出股票,所以,临近解禁期的次新股,是有动机拉升股票的。
国外同样有大小非减持,不过这种现象倒没A股那么严重,本质上与国内相比,是上市制度的不一样。国内的IPO是核准制,由发审委来决定,缺点就是有些公司为了迎合审核的要求,调节业绩等材料,但上市后业绩下滑,甚至曝出业绩造假的问题,但由于这是官方机构的专业人士通过审批的,再大的事也要想办法兜着,公司可通过某些手段来保住上市资格,所以A股以往真正退市的股票并不多。
而国外的IPO是注册制,不需要发审委来审核,只要达到公布的必要条件就可以了,这样的做法更加市场化,与核准制最大的区别就是把事前审核变为事后检查、追责。还有,国外的退市制度比较成熟,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现业绩造假,会被要求退市。质地不好的公司退市,留下优质的公司,估值体系更加合理。在美股市场,新股上市几乎没有溢价空间,如果上市的公司经受不了市场的检验,很容易破发,这样大小非也难有减持的动力。并且,国外的股市违法成本很高,远高于违法所得,根本就划不来,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小非减持在A股市很普遍的事情,也往往损害了多数股东的利益,外国成熟市场也有大小非减持,但是它们定价合理套利空间不大、违法成本高昂,所以相对A股会好些。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注意事项
本文所称“大股东”特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含控股股东),且本文观点适用于在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
一、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合法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