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江苏省民政厅、省高检、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团省委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推进江苏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我省1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省人才办出台的《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和《规划》)相关内容。

截至2021年底,我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达7.93万人,位居全国前列; 拥有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6人、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75人;建成部、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25个,22所在苏部、省属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建成一支数量足、结构优、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着力破解社会组织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不高、人才流失、服务专业性不够等难题上《意见》明确,政府购买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不低于项目执行总人数的75%,项目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0%。这也是我省在全国省级政策文件中率先明确这两个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 强调,“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在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禁毒戒毒、司法矫正等领域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大力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增强专业服务的能力,打造一批枢纽型、专业化的机构品牌。

《规划》提出5项量化指标,包括:到2025年,全省持证社工人数要超10万人;累计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督导人才各150名;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县(市、区)拥有3A级及以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数量2个。

针对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存在的短板,尤其是城乡、地区、领域、层次发展不平衡问题,《规划》提出了“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社会工作督导培养计划”“乡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8个专项计划。其中,“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完善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选拔、管理、保障机制,激发其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有望被纳入政府特殊津贴、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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