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后,送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有部分家长在送学“短途接驳”时常使用滑板车、共享单车座椅等“神器”,殊不知自以为方便省劲儿,实际上却给孩子埋下了安全隐患。

短途上学路滑板车“代步”

3月1日7时38分,在长江道南丰路公交站前,一名女子带着一名五六岁大的小女孩走在非机动车道内。小女孩背着书包站在一辆滑板车上,女子站在外侧用一只手拽着滑板车的车把,车把上还挂着一个塞满了物品的大袋子。女子一边向前走,一边拉着滑板车,小女孩就站在滑板车上,由于滑板车是类似塑料材质,承受不了多少重量,车身时而晃动,小女孩的身体就时不时地趔趄几下。所幸,当时没有公交车靠边进站,从她们身后驶来的非机动车也不多。

调查发现,有些家距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家长送学时经常会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轮滑等滑行工具“代步”。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这些工具速度快且无制动装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违反规定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换乘接驳共享单车加“座”

2月28日7时许,在南京路与长沙道交口附近,一位年轻的妈妈领着一名三四岁大的小男孩从地铁站出来后,在路旁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只见这位妈妈从书包里掏出了一块长条形的木板,木板两头有凹槽,刚好可以卡在共享单车的车把和车座下端。随后,女子跨坐上共享单车,将小男孩抱起,让他坐在木板上,骑着车走了。

调查发现,这块木板原是简易的共享单车座椅,网上还有销售铝合金材料、可通过螺丝固定的加强版座椅。上学路程较远的学生,部分家长会先带着孩子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学校附近,再用共享单车“接驳”到达学校。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共享单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从使用的安全性考虑,设计上并没有配备多余的座椅,不具备驮带儿童的条件。如果私自安装座椅,骑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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