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河北自贸试验区从布局、管理、政策、产业发展、创新等方面加强统筹,进一步发挥两类区域优势作用,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共分7部分,包括18条政策措施和2条保障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提出推动两类区域统筹发展的政策举措。

统筹完善两类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布局,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综合保税区申建进度,适时启动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对于片区内扩区理由充分、产业发展好、原范围内土地已基本开发利用完毕、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在全国同类型或同区域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排名前三分之二、确有需求的综合保税区,优先支持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扩区。加强规划统筹,根据两类区域产业人员规模和需求,合理布局公共基础设施及商业生活等配套设施。

统筹优化两类区域管理。积极优化有关片区内行政资源配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统筹管理两类区域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事项。做好片区内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等工作。优化企业海关信用管理,对两类区域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企业通过“一对一”辅导、集中培训或认证观摩等形式,优先开展信用培育。统筹海关认证资源,优先对两类区域内企业开展认证。

统筹用好两类区域政策。聚焦重点产业,统筹制定出台含金量高、吸引力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支持政策,着力吸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地区总部等外向型企业落户。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推进两类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支持两类区域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

统筹推动两类区域产业发展。推动两类区域立足各自优势和功能定位规划产业布局,统筹组织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着力补链延链强链。支持片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片区内综合保税区的企业按照扩大的全球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允许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支持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发挥临空资源优势开展航空等领域再制造业务;支持曹妃甸片区申报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鼓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工程机械、汽车发动机等再制造业务。支持两类区域申建肉类、水果、粮食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优先对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申请开展论证评估。加快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整车进口口岸发展,具备条件后申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支持在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加快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申建工作。

统筹推进两类区域改革创新。加强改革创新统筹,针对两类区域各自特点部署有助于统筹发展的改革创新任务,探索开展协同性、集成性制度创新。支持两类区域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相关开放举措,落实关税减让实施程序和原产地规则,主动帮扶企业运用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等规则开拓RCEP国际市场。推动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动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扩大试点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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