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提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规范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种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作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同时,从严限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
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全省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将“进出平衡”工作新增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省自然资源厅将于每年末对各市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通知,全省各地将进一步改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拓宽补充耕地渠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并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