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建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经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主要内容有:

一、优化全装修设计。全装修商品住宅装修设计原则上应与建筑、结构、安装等专业同步设计、同步报审。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新报建的全装修商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同步办理施工许可证,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

三、强化施工过程管控。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健全质量内控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部品进行验收和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四、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及分户验收制度。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发布质量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针对全装修商品住宅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一户一表"验收记录。

五、严把竣工验收关。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全装修商品住宅按照合格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加强预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时,应提交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证。

七、规范销售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全装修商品住房时,销售现场和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现"同等档次"的表述。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时,应使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数量等内容,及时将已售的房屋预签约并网签备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