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日前召开的《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发布会上了解到,经过历时一年多的修订,新《条例》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破除珠海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在资金投入方面,要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保障机制。

据了解,《条例》是珠海第一部促进科技创新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技术创新方面,《条例》特别提出要创新科技攻关管理方式,探索实行“揭榜挂帅”等竞争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通过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珠海此次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探索。《条例》明确珠海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塑造“科技重奖”品牌。同时,率先提出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明确赋予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简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等制度安排;探索实施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科技计划绩效分类评价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优化创新生态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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