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年—2025年)》,实现“到2025年,把沿边一线的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的目标,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印发《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统筹保障方案》,推动落细落实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方案》明确,我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范围为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的374个抵边行政村,按照每个行政村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测算,省级统筹保障任务为112.2亿元,计划分两年落实到位,其中2021年60亿元、2022年52.2亿元,超出额度的资金需求由各地自筹解决。

《方案》明确了省级资金统筹和资金分配下达的原则。坚持统筹各渠道资金支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和省级统筹、州县抓落实的原则,通过统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涉及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边境防控、边民思想观念现代化等相关资金进行保障,资金分配下达坚持“资金管理主体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资金下达渠道不变、资金监管权责不变”的“四不变”原则。

根据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各地编制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需求计划,确定省级两年统筹保障资金来源为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族宗教委共14家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经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省财政厅已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统筹下达资金91.53亿元。

《方案》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实化项目方案,建立项目资金对接机制和跟踪检查机制,确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落地,资金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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