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出台。这是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首个省级“十四五”法治发展规划,将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和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明确7个方面主要任务
“十三五”以来,江苏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着力点,法治交通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十三五”末,全省共有35件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29件地方政府规章,基本构建覆盖公路、水路、航空三大领域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法治交通建设取得亮眼成绩的同时,对照新发展阶段新要求,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法治交通体系不够完善、交通法治建设能力不强。
《规划》着眼于“十四五”期乃至更长时期江苏法治交通建设的思路及举措,明确了“健全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强化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法治监督效能、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基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交通领导”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规划》围绕全面建立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建设能力这一主线,明确“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目标为“三个新、一个走在全国前列”:即到2025年,江苏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出新步伐,法治行业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成立千人法律志愿服务队
《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在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业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业法治文明程度。
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方面,《规划》明确,聘请、配备与交通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工作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完善资格条件、选聘程序、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等要求。对涉及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运输市场准入等易产生法律风险的决策事项,由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业法律服务,《规划》提出,江苏将依托行业法治专业人才,2022年年底前建立以法律专家学者、法制干部为主体的100人行业法律服务指导团队,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和指导;成立1000人行业法律志愿服务队伍,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公益援助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参与行业法律服务,力争培育10所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化解法律风险。对不具备条件聘请法律顾问的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探索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引导、支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