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经过鉴定,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此前在盐田港查获的蟒蛇皮制二胡20把,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今年6月,海关关员在查验一批出口二胡时发现,该批二胡的鼓皮部分有蛇皮花纹,且皮块表面紧密排列有近似菱形鳞片,疑似蟒蛇皮制品。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批二胡鼓皮部分均为爬行纲蛇目蟒科物种的皮块制品,蟒科所有种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019年版)。
海关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除已取得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