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1日讯万顺新材(300057.SZ)昨日晚间公告称,昨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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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万顺新材于2022年7月9日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9,26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9,8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杜成城持有公司223,201,52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6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19,870万股测算,且不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杜成城将至少持有公司25.30%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万顺新材表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铝箔轧机、分切机、轧辊磨床等高端装备,新增10万吨电池铝箔产能,并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和技术优势,抓住电池铝箔发展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升级自身的铝加工业务,在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新能源相关细分市场站稳脚跟,从而支撑公司业务的长远可持续增长。

募集说明书显示,万顺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扶林、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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