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推进会,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百日清零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自5月底决定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以来,全省纳入整治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共2608家,均报送了自查自改情况。全省各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已组织执法检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1140家,发现涉“钢8条”“铝7条”“粉6条”隐患问题688项,立案处罚企业35家,经济处罚91.91万元,对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2.3万元;限期整改企业278家,停产整改企业2家。

会上指出,我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底子薄、隐患多。接下来,我省将对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起底式执法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钢8条”“铝7条”“粉6条”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进行顶格处罚、“一案双罚”,既要处罚企业,又要处罚主要负责人;涉嫌《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危险作业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对监管部门管而不实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严格问责。凡是“百日清零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或发生一般事故但社会影响大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采取“熔断机制”,停产整顿,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