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进2022年全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学院发布通知,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开放许可专利技术征集工作。
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权人通过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公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用、许可使用期限等条件,可简便快捷地实现“一对多”的普通许可。
通知明确,开放许可专利技术征集对象为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其他有意愿参加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的单位。
参与开放许可的专利需符合以下条件: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对其专利实施开放许可;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不存在专利权归属纠纷;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并且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含),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专利权人应当在许可信息表中针对以上事项作出声明承诺,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