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本市高考报名工作将严格落实《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招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严格资格审查,把好高考报名关,对于空挂学籍以及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严格落实审查责任
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考试中心及有关单位是资格审查复查的责任主体,实行“分级实施、分级审查”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压实审查责任。所有审查复查材料均要复印或拍照,连同造册登记和签字材料,永久留存备查。
严格执行审查程序
逐一对比考生相关信息以及资格条件
除了各报名单位将逐一审查每位考生的资格,交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查外,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逐一比对考生的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律不得予以报名。
严格重点信息审查
严禁“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
对于考生信息的审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须对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的学籍情况及实际就读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严禁“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考生报考。此外,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三比对”。对于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社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并在审查材料和报名确认表上按压指印,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严格报名纪律规定
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加强学籍管理和学籍复查,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为不符合学籍和实际就读条件的考生办理报名资格复查通过手续。同时,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不得违规自行接收非本校学籍的考生报名,不得将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宣传为本校生源,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出具任何与高考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
严格违规清退处理
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对于空挂学籍以及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身份证、假学籍、假照片等虚假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证书等虚假材料获取高考资格的,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