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养老院后,80多岁的王奶奶的日子终于安定了下来。而在不久前,围绕“老人由谁照顾,如何照顾”的问题,王奶奶的5个子女(含儿媳)闹起了纠纷,甚至引发肢体冲突惊动了派出所。
昨日,记者从高淳区砖墙镇驻砖墙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了解到这起成功调解的典型案例。
自从丈夫去世以后,王奶奶就一直一个人住在高淳区砖墙镇自己家里。王奶奶共有二女三子,次子李四早年过世,一直由儿媳张四履行赡养义务。之前,王奶奶身体还算硬朗,除一只眼睛视力模糊,其他方面基本可以自理,子女们都是轮流照顾老人,轮到谁便由谁接手照顾,主要以保障一日三餐为主。
去年下半年开始,王奶奶原先就有的眼疾加重,身体也越来越差,逐渐到了不能自理的地步,便提出儿女们轮流到家里来照顾,除负责送饭,还要负责清理家庭卫生等事宜。王奶奶提出,每个月谁照顾自己,她就给谁4000元生活费。子女们一致同意。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王奶奶便由长子李三家照顾,每月“领取”约4000元。
原本相安无事。直到今年6月的一天,次女李二携女儿看望王奶奶,发现王奶奶生活环境恶劣,衣物也不整洁,从母亲口中得知李三家照顾生活期间,老人的一日三餐饮食也不理想。恰好李三妻子来送饭,李二遂与李三妻子争论起来,导致矛盾升级,李二女儿推搡了李三妻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报警。
这起老人赡养纠纷转到了砖墙镇驻砖墙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手中。约定调解的当天,王奶奶及5个子女(含儿媳)等10人来到调解室。经了解,王奶奶实际存款仅几万元,每月除国家重残补助及其他养老金大约收入2500元,并无其他收入。而她答应子女每月照顾她的费用是4000元,等于她每月还要从积蓄中再支付1500元。长此以往,王奶奶的积蓄是不够花的。
“本想给儿女每月4000元,儿女会将我照顾得好一点,但没成想是这个样子。”说到这,王奶奶很伤心,也不愿意继续由李三家来照顾她,同时向调解员表达了希望下一步住进养老院的想法。
长女李一、次女李二、次子媳妇张四、三子李五的意见基本一致,他们依然愿意轮流照顾母亲。李三表示,母亲的起居没有照顾好他有一定责任,希望今后依旧由他家来赡养母亲,以后会给母亲的居所环境尽量搞干净一些,饭菜质量提高一些。
调解员了解到各方想法后指出,李二的女儿在争吵中推搡李三妻子的行为是不对的,应该向李三妻子道歉。李二当场表示接受,回家后会带着女儿去李三家里道歉。事情到了这一步,长子李三一家原本剑拔弩张的样子也收敛了很多,整个调解气氛缓和了下来。
看到这些,调解员一鼓作气,向当事人宣讲了民法典中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规定,各当事人的心结一一松动。“作为几位儿女的母亲,她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判令成年子女赡养父母。”调解员再次开口说,王奶奶作为母亲,考虑到子女们家境一般,自己也有国家补助及养老金等,有一定收入,所以未曾向子女们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要求,反过来给儿女支付费用,而且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几句话讲出来,调解现场一片宁静。最终,经过五个多小时调解,当事人统一了意见。子女们尊重老母亲的意见,送其到养老院,赡养费先由王奶奶自己垫付,不足部分由子女们承担。如王奶奶不习惯养老院生活,即接回家由子女轮流赡养,王奶奶不再向儿女支付每月4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