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户林某在使用“好购”公司运营的“好购”APP时发现,该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监测、收集手机剪贴板信息的情形。
林某认为,剪贴板可以存储身份证号、手机号、照片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但“好购”APP的《隐私政策》并无收集手机用户剪贴板上信息的相关说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义务征得用户同意,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故将该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删除未经许可收集的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一元。
“好购”公司辩称,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好购”APP需获取剪贴板数据,但仅将符合格式要求的数据上传到网络服务器,分析并匹配对应的商品,如有对应的商品则进行跳转,如无对应的商品,则丢弃不存储。
经法院审理查明,“好购”APP的《隐私政策》关于“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中,列举的APP拟收集的用户信息和APP权限内容都未包含剪贴板信息。
结合鉴定意见和“好购”公司的答辩,广州互联网法院认定,“好购”公司作为APP的实际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向林某主动告知监测、读取剪贴板信息的情况,且未经林某许可,存在过错,依法应向林某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好购”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林某出具书面道歉声明,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