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

税费降下来、信贷增起来、消费活起来、物流畅起来,“江苏助企纾困22条”,用“短平快”措施解企业“急难愁盼”,将进一步恢复包括南京在内的全省市场主体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江苏助企纾困22条”有哪些具体举措?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

1

税费降下来

据介绍,为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江苏将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同时,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各地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和新闻出版)、交通运输及物流、建筑、物业服务等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

企业生产经营,房屋租金等费用是一大笔开支。我省明确,将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对外出租的房屋全部纳入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参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管理局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对承租单位进行租金减免。

同时,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实施。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扩大至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

我省强调,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关键词

2

信贷增起来

引金融“活水”,为企业纾困。

我省明确,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贴现手续,降低贴现利率。

同时,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对暂遇困难无还款能力的企业,适当予以延期或减免相关费用。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资金。制定落实轻微违法免罚、首次违法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等事项清单,对初创型企业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

“江苏助企纾困22条”特别指出,鼓励保险公司延长对受疫情影响的交通物流企业车辆保险期限。对交通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车辆按揭贷款,受疫情影响偿还有困难的,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延期偿还贷款本息。

关键词

3

消费活起来

“江苏助企纾困22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等因疫情防控暂停营业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复市复业补贴。同时,减半收取广告业、娱乐业企业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支持各地区对因疫情管控暂停营业的电影院,在具备条件时恢复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业补贴。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会展业具有较强“拉动”“溢出”效应。我省明确,对2022年度已筹备完成却因受疫情影响而在15日内终止的商业性展会,展览面积在5000-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经所在设区市商务(展会)主管部门确认,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补贴。

关键词

4

物流畅起来

疫情形势越是严峻,越要保持战略定力,一手抓战“疫”,一手抓发展,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江苏助企纾困22条”强调,我省将依托长三角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机制,全面梳理重点企业需求清单,保障核心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供应,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着力做好疫情期间江苏支援上海运输保障工作,在通行证“统一格式、全国互认、办理便捷”的基础上,落实点对点运输和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通过提前申报、货到放行、抵点直装等措施简化申报单证,最大限度减少货车滞留时间,全力支持上海抗疫,全力保障上海供给,助力上海打赢疫情防控战。

我省明确,全面贯彻国家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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