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9日消息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连云港市市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在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为: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实施细则》规定,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人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此外,连云港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也提到,该购房消费补贴政策中购房人应具有连云港市市区户籍;购房人的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家庭成员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二是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个人,三是离异、丧偶的个人);夫妻离异的,购房时离婚应已满一年;且所购住房须为新建商品住房而非二手房。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购买住房,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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