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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21日讯昨日晚间,新雷能(30059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月18日,新雷能发布了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057.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特种电源扩产项目、高可靠性SiP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9,800万股(含9,800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72,379,436股,王彬合计持有公司80,736,853股股份,占比21.6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在发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参与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的认购金额上限做出限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新雷能表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特种电源扩产项目、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公司通过积极进行产能扩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公司在相关电源市场占有率,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以及电源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帮助公司维持国内先进高性能电源厂商的地位,扩大竞争优势。

中信证券为新雷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指定唐俊文、肖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周哲立作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吴霞娟、张明慧、李檬、李柄灏、王小婷、毕志聪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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