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交通运输委部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持续加大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场所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目前,已对11名出租车驾驶员运营中不按规定提醒和督促乘客扫描本部车辆“场所码”的行为进行处罚。

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市道路运输局协同配合、有效联动,通过远程抽查、路面检查等形式,加强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对未规范佩戴口罩、未提醒和引导乘客扫描本部车辆“场所码”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利用大数据排查比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运营车辆订单数和扫码次数,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精准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

目前,滴滴出行、曹操出行、美团打车、T3出行等网约车平台已就强化“场所码”管理实施了弹窗提醒、智能外呼、关联上线审核等措施,并依据总队推送的比对数据,加大内部通报警示教育力度,对拒不配合的131名司机不予派单。

■特别提醒

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应积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并配合扫描车辆“场所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或拒不配合扫描“场所码”的乘客,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