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社会治安情况进行常态化播报。10月,全市110总警情量环比下降2.3%,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同比降幅达21.8%。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治理,全市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形势正持续向好。警方提醒,“双十一”将至,面对各类电商消费节,消费者仍要绷紧防骗的“弦”,避免落入电信网络诈骗圈套。
“快递员”找上门“理赔”着急挽损却入了“套”
不久前,市民李女士到建邺公安分局滨江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快递员”骗走了1万余元。
10月19日上午,李女士接到一通陌生人来电,对方自称是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告诉李女士她购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不慎丢失,快递公司将对其进行理赔,需提供本人的支付账号。
正巧李女士最近网购的商品还没收到,于是便提供了自己的账号。不一会,“快递员”再次联系李女士,称李女士的账户存在问题无法理赔,需要李女士向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并一再承诺操作结束后会将钱退还。着急的李女士没有多想,便按照对方的指示,陆陆续续转了1万余元。发现依然没有收到赔偿金后,李女士又一次向对方确认,这名“快递员”竟要求李女士进一步开通某支付平台贷款,称只有开通贷款才能收到赔偿金。这时,李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
“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消费者遇到‘丢件’后,要求尽快理赔的着急心态,实施诈骗。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形,还是要冷静处理,应第一时间与平台卖家联系,同时拨打快递公司官方热线咨询确认。凡是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的,不要轻信,更不要按照对方指示操作,避免上当受骗。”建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说。
“劝阻+宣传”捂紧消费者的“钱袋子”
“这个肯定是冒充客服诈骗,你千万不要再转钱了。”听闻同事谢女士讲述了自己“购物退款”的遭遇,市民何先生第一时间对她进行了劝阻。
原来,家住南京江北的谢女士接到自称是某购物平台“客服”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谢女士购买的化妆品有瑕疵,需要给她办理退款。因为对方能够准确说出谢女士的购物信息,谢女士便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操作。然而,“客服”又称谢女士的信用额度不够,需要多次转账提高信用才能完成退款。为尽快拿到退款,谢女士通过银行借贷了11.6万元,准备分次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
好在,同事何先生不久前刚参与了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组织的“石城百姓·平安扣”志愿者反诈宣传活动,正好听讲了冒充客服的诈骗类型。于是他赶紧阻止了谢女士的转账行为,并将自己学来的反诈知识向单位同事进行普及。为构筑全民反诈的新格局,作为宣传主力军的公安民警用“铁脚板”筑起了防骗的“铜墙铁壁”。
11月5日上午,鼓楼公安分局汉中门派出所社区民警陆惠明早早来到了辖区菜鸟快递驿站,在驿站门口的显眼处张贴“双十一”反诈宣传海报。见到前来取快递的辖区居民王女士,陆惠明还不忘上前介绍“假客服”“中奖免单”等诈骗手段,并反复叮嘱她:“捂紧‘钱袋子’,‘双十一’才算真的划算!”
受陆惠明影响,驿站工作人员小赵也自发加入了反诈宣传队伍,“只要有人来取快递,我都会唠叨一句‘凡是自称快递公司主动理赔的都是诈骗,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我想,只要我们说得多了,大家被骗的可能性也就更低了。”
请注意 以下是常见诈骗类型和惯用热词
“每年‘双十一’前后,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警情数都会有一定程度上升。为此,我们专门对近年的警情进行梳理,总结了几类常见的骗术,帮大家‘避坑’。”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中,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受害人网购订单数据,冒充客服以各种理由主动提出“退货退款”及“理赔”。当受害人在看到自己准确的身份信息、产生了初步信任后,犯罪嫌疑人会进一步提出需要通过平台认证等才可退款,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诱导受害人开启“视频会议”“屏幕共享”等功能,窃取受害人操作时输入的账号密码及填写的个人信息,最后通过屏幕共享时看到的验证码完成盗刷转账。
“预售”类诈骗中,犯罪嫌疑人借助“预售”的营销方式,以“预购”“限时购”“预先降价”等为诱饵,通过即时通讯软件或手机短信发送包含木马的链接。如果点开了,木马病毒就会植入手机窃取用户信息。此外,也有犯罪嫌疑人会在预购活动上“做手脚”,专门骗取消费者的定金。
刷单类诈骗中,犯罪嫌疑人冒充电商,以提高店铺销量、信誉度、好评度为由,假称需要雇人兼职刷单。为骗取信任,犯罪嫌疑人开始会连本带利返还,待受害人刷的金额越来越大,犯罪嫌疑人将以操作失误、系统卡顿等种种借口拒绝返款,甚至诱导受害人继续大额刷单。
此外,警方提示,犯罪嫌疑人使用频率较高的“热词”有“视频会议、开启屏幕共享帮助操作”“赚差价、写好评、做任务”“私下退款”等。一旦这些“热词”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出现了,就得倍加警惕、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