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从甘肃省陇南市官方微信号获悉,陇南市近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调整。其中,对陇南市高层次人才和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对陇南非城市规划区域内工作的在编在岗基层干部申请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30年。
放松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异地缴存购房职工,可享受与陇南市缴存购房职工同等提取使用权益,无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等限制条件。
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无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等限制条件。可通过“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借款人申请省内跨住房公积金中心月对冲业务,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部分提取取消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及公积金账户余额80%限制,调整为在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为零的前提下,不限提取次数和金额。租房提取允许职工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上限额度。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依据商贷提取条件,提取累计额度上限为商贷贷款本息余额,取消保留20%公积金余额的限制。
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的个人分摊费用,提取累计额度上限为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金额。
在还款方面,陇南调整月对冲政策,解除签约公积金月对冲需保留贷款余额10%的限制,取消月对冲签约、解约次数限制,增加在移动端解除签约功能,公积金余额不足时,采用公积金余额+银行卡还款的方式进行资金划扣。提前还本不再受公积金余额和次数限制,取消单次还本金额必须大于2000元的限制。取消提前结清的任何限制,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做结清提取时不受资金限制,公积金账户正常状态仅保留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为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