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8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已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2万千瓦,预计9月可进场施工1.7万千瓦。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富阳区光伏规模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光伏办)近期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区推进城区屋顶、企业屋顶、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和农(林、渔)光互补复合光伏发展“四大工程”。
其中,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将率先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实施,目标比例达到50%以上,并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目前,富阳已有上百座公共建筑列入拟开发光伏项目储备库。同时,新建单个平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要达到100%。
企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则明确提出存量企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的目标,即在满足安全生产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都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特别是高能耗、高排放企业(项目),屋顶要力争做到“能装尽装”。同时,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将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要求以及“宜建尽建”原则,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将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
农(林、渔)光互补复合光伏发展工程则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水面、菜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结合农牧渔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水面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安装比例达到可安装面积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