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又一事项得到落实。28日,深圳发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成果,并宣读介绍了新实施的《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今年7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深圳银保监局近日联合印发《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该险种免责条款、保费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的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的实行强制投保。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岸标表示,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投保单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纳入理赔范围,促使受污染的环境可以得到及时修复,无疑为绿水青山加上了“保险杠”,推动企业告别“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同时,保险产品也为投保单位减轻巨额赔偿压力,进一步分散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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