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法院举行“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授牌仪式暨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优化提升,依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将破产审判工作放到提升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大局中来谋划推动。以设立专门破产审判庭为新起点,加强对新时代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进一步健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加速市场主体出清。大力开展专题调研,加快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统一破产案件裁判尺度。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公开水平,推进现代科技与破产审判深度融合。加强对管理人履职的监督和指导,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锤炼破产审判“河北模式”,打造破产审判河北品牌。
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满足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勇于探索创新,在破产预重整、府院联动、集中管辖、区域协作等方面,汇聚先行先试的集合效应,通过以点带面,培育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灵活采取多种破产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切实发挥重整制度对破产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市场空间拓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保护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
发挥政府在破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发展。试点破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审慎研究部署涉及集中管辖的地域范围、案件范围、员额法官调整、法庭运行模式等重要内容。深化京津冀破产司法协作,促进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为拓展区域合作的深度广度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据介绍,三年多来,全省法院审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3千余件,通过履行破产审判职责,促使200余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资产近400亿元,化解企业债务近800亿元,安置相关企业职工5.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