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情况,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力走访后帮其找回失散生母,同时联合多方力量参与,最终实现母子二人双双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近日,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公布了这起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典型案例。

2019年7月11日凌晨,16岁的蒋某伙同他人教唆两名未成年人在宾馆内实施盗窃,窃得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500元。

案发后,蒋某表示认罪认罚。因蒋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2020年8月3日,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七个月考验期届满后,今年3月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何一名16岁的少年会走上犯罪道路?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经社会调查发现,蒋某1岁时母亲离家出走,12岁时父亲去世,案发前由年近70岁的姑妈偶尔照料,基本处于长期监护缺失状态。

为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针对蒋某的监护问题组织座谈,并制定救助预案,为蒋某申请低保及困境儿童保障。同时,通过沟通协调,确定了临时监护人,做好宣告蒋某生母失踪的准备。

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家庭,寻回蒋某生母至关重要。为此,检察机关走访了当地村委会、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了解到蒋某的生母是本地人,于是全力搜寻16年前的档案资料,查询上万份关联资料,终于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找到其生母姓名“王某弟”(化名)。

通过人口基本信息库对溧水全区近60万人口进行排查,无果。检察官反复琢磨,探寻查明身份的各种可能性,推测出生医学证明因人工登记可能存在书写错误,生母“王某弟”的姓名或为“王某娣”。最终,经向“王某娣”之前居住地的老村长核实,明确蒋某生母“王某娣”身份。

据此,检察机关成功帮助蒋某寻回了生母。

随后,经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综合评估认为,王某娣因当年家庭贫困、生活拮据,加之法治意识淡薄,“无奈”舍弃亲情,离家出走,继而无法履行对蒋某的监护职责。鉴于此,检察机关在对蒋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对王某娣不履行监护责任进行训诫,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据了解,针对蒋某家庭监护缺失的现状,检察机关又联合妇联组织、溧水区英博社会服务中心,精准定制“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通过妇联组织指派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利用每周访谈、亲子课堂、团体辅导活动等形式向王某娣传授亲子沟通技巧,鼓励其积极与蒋某建立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委托社会组织对蒋某进行心理疏导,抚平心理创伤,引导母子重建亲情链接、重塑家庭关爱。

此外,检察机关还结合蒋某的兴趣特长,对其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辅导,协助其顺利就业,确保其家庭经济收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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